重庆:让老百姓买房更实惠、换房更便捷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25 18:51:03
来源: 重庆日报

  1月24日,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就重庆出台的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中的一些重点措施进行了解读。

  中心城区推出“换新购”服务

  政策原文:开展“换新购”服务,组织房地产企业提供商品住房“放心买”、中介机构提供二手住房“优先卖”交易服务,支持“以小换大”“以旧换新”。

  政策解读:在“换新购”服务模式中,购房者与开发企业签订新建商品住房“放心买”认购协议,同时与经纪机构签署二手房“优先卖”协议。

  在新建商品住房“放心买”认购协议、二手房“优先卖”协议中,约定30至90天时间周期内,开发企业为购房者锁定意向房源,经纪机构通过“优先卖”服务,缩短二手房售出周期。

  若二手房在约定时间内售出,则购房者按约定流程办理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手续;若二手房在约定时间内未售出,则开发企业按约定退还新建商品住房认购金,购房者无须承担违约风险。

  案例:市民王某准备新购一套住房,但需要先卖掉现有一套住房。王某与房地产企业签订“放心买”认购协议,先支付了定金,并与经纪机构签署二手房“优先卖”协议。

  在约定周期内,王某现有住房没有售出,那么房地产企业应退还王某定金。

  延续实施退税优惠

  政策原文: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退税优惠。

  政策解读: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我市重新购买住房(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时间为准;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契税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的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案例1:市民王先生在2023年10月1日以150万元的价格出售了住房一套(100%产权),又于2024年1月10日在同一城市以200万元的价格新购买了住房一套(100%产权),假定王先生同时满足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其他条件,则王先生可申请全额退还出售150万元房屋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案例2:若李先生在2023年10月20日以150万元的价格出售了住房一套(100%产权),又于2024年1月15日在同一城市以100万元的价格新购买了住房一套(100%产权),假定李先生同时满足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其他条件,则李先生可申请退税金额为:(100万元/150万元)×出售150万元房屋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纳税人身份证件、《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现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新购住房证明资料[新购二手住房的,提供房屋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复印件;新购新房的,提供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复印件]。

>更多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地方新闻 | 国内新闻 | 国际新闻 | 社会与法 | 社会万象 | 奇闻轶事 | 娱乐热点 | 明星八卦 | 综艺大观 | 影视快讯 | 楼市资讯 | 地产要闻 | 地方特色 | 饮食健康 | 厨房百科
车界动态 | 新车上市 | 购车指南 | 体坛要闻 | 篮球风云 | 国际足球 | 中国足球 | 投资理财 | 证券基金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中地网,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转载。
本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栏资料,均为中地网版权所有,部分作品由用户提供,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新闻爆料:924028811@qq.com  网站广告投放(+86)0851-83809958  手机:15086320111   QQ:924028811   技术支持:贵州中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备案标识贵公网安备52050202001312号     黔ICP备12003314号-3 


中地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 © 2015-2022
www.chinaerea.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