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高招录取“26个不得”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08 14:48:07
来源: 中国教育报

 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26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26个不得”到底都有哪些呢?

  针对招办的11项

  1、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出台含有违规“点招”录取等与国家招生政策相抵触的招生办法

  2、不得超越职权制定招生办法或照顾优惠政策

  3、不得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高校招生计划

  4、不得擅自调整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试点高校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项目范围

  5、不得划转计划委托任何军队院校招生

  6、省级招办不得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

  7、不得将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考生档案投放给高校或为高校办理录取手续

  8、不得擅自改变高校招生计划类型

  9、不得为无计划高校或擅自为高校突破招生计划办理录取手续

  10、不得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和专业

  11、除国家特殊需要外不得在招生结束后违规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补录

  针对高校的12项

  12、各高校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

  13、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

  14、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15、不得擅自扩大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规定的项目范围、招生计划

  16、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17、不得在特殊类型招生中变更经公示的考生入选专业、录取优惠分值或录取不具备条件的考生

  18、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

  19、不得在新生入学后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或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20、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

  21、不得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22、不得避开省级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学校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

  23、不得在单独考试、综合评价等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组织不符合本地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生源

  针对高中的3项

  24、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25、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高校收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26、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更多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地方新闻 | 国内新闻 | 国际新闻 | 社会与法 | 社会万象 | 奇闻轶事 | 娱乐热点 | 明星八卦 | 综艺大观 | 影视快讯 | 楼市资讯 | 地产要闻 | 地方特色 | 饮食健康 | 厨房百科
车界动态 | 新车上市 | 购车指南 | 体坛要闻 | 篮球风云 | 国际足球 | 中国足球 | 投资理财 | 证券基金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中地网,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转载。
本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栏资料,均为中地网版权所有,部分作品由用户提供,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新闻爆料:924028811@qq.com  网站广告投放(+86)0851-83809958  手机:15086320111   QQ:924028811   技术支持:贵州中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备案标识贵公网安备52050202001312号     黔ICP备12003314号-3 


中地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 © 2015-2022
www.chinaerea.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