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界定银行多种违规收费 诱骗购买金融产品被指违规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04 09:54:10
来源: 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获悉,发改委近日印发《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认定商业银行多种违规收费行为,包括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的、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诱骗消费者购买保险等金融产品的等等。

  《指南》从第十二条至第二十二条列举了商业银行收费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违法的情形。

  对于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违规收费行为:(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的;(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的;(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收费项目或者标准的;(四)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五)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违规收费行为:(一)在价目表外自立收费项目的;(二)收费标准超出价目表规定的;(三)收费对象与价目表规定不符的;(四)对总行减免优惠政策没有执行到位的;(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商业银行违背平等自愿原则,强制要求客户购买服务的,认定为违规收费行为,考虑因素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一)在发放贷款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是否强制服务并收费;(二)在发放贷款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是否强制搭售理财、基金、贵金属等金融产品;(三)在发放贷款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是否使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购买保险等金融产品;(四)是否强制客户到指定企业办理评估、保险等业务。

  《指南》还明确,商业银行同意给予客户流动资金贷款后,在业务操作过程中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以承兑汇票形式提供融资,不合理增加客户负担,虚增中间业务收入的,认定为违规收费行为。

>更多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地方新闻 | 国内新闻 | 国际新闻 | 社会与法 | 社会万象 | 奇闻轶事 | 娱乐热点 | 明星八卦 | 综艺大观 | 影视快讯 | 楼市资讯 | 地产要闻 | 地方特色 | 饮食健康 | 厨房百科
车界动态 | 新车上市 | 购车指南 | 体坛要闻 | 篮球风云 | 国际足球 | 中国足球 | 投资理财 | 证券基金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中地网,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转载。
本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栏资料,均为中地网版权所有,部分作品由用户提供,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新闻爆料:924028811@qq.com  网站广告投放(+86)0851-83809958  手机:15086320111   QQ:924028811   技术支持:贵州中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备案标识贵公网安备52050202001312号     黔ICP备12003314号-3 


中地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 © 2015-2022
www.chinaerea.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