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阳:原村主任毁林开矿 村民多次举报无人处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04 18:19:09
来源: 大桂网

 

    近日,浙江省富阳市新桐乡新桐村村民包志升向本报反映,新桐村原村主任包昌军自2012年担任杭州天律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以来,在煤洞湾矿区越界毁林开采矿石。经富阳市国土资源局查实,仅2012年,就毁林76亩,违...
    近日,浙江省富阳市新桐乡新桐村村民包志升向本报反映,新桐村原村主任包昌军自2012年担任杭州天律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以来,在煤洞湾矿区越界毁林开采矿石。经富阳市国土资源局查实,仅2012年,就毁林76亩,违法开采总量达24.37万吨,到目前为止,开采仍未停止。而富阳市国土资源局没有予以依法处理,富阳市林业局部也没有对包昌军毁林行为立案查处。 原来茂密的森林被严重破坏,空气、水资源被污染。记者为此进行了调查。
  
    毁林开矿触目惊心
  
    10月22日上午,记者在举报人包志升的带领下,进入位于富阳市新桐乡新桐村煤洞湾矿区。记者看到,从山顶到山脚,半个山体已被挖去,留下白茫茫的一片。远远就能看到大片大片裸露着岩石的山体。绝壁上没有一星泥土,不见一株草苗,沙石飞扬。继续前行,记者发现沿途多处山林都布满尘土,千疮百孔,山脚下的一个小溪流出来的已经不是清澈的溪水而是灰色的泥浆。

    进入矿区,各种机器正在繁忙的工作着,挖掘机甩动着长长的铁臂奋力刨挖,满载矿石的大型货车忙碌进出。举目四望,整个矿区尘土满天,灰蒙蒙一片。一脚踩下去扬起的尘土,可以弄脏整个裤腿。

     记者从富阳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2010年10月,杭州天律建材有限公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证号:C3301832008117130001136;采矿地址:富阳市新桐乡新店自然村;生产规模:30万吨/年,矿区面积:0.041平方公里(合61.5亩);有效期限自2010年10月20日至2013年11月5日。

    2012年7月,村民发现新桐村原村主任、杭州天律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包昌军存在越界毁林开矿行为后,多次阻止无效,无奈之下,向富阳市国土资源局举报。2012年8月2日,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富阳市土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杭州天律建材有限公司矿区现状进行测量,经测绘实际面积为138.6492亩,而该矿区依法取得采矿面积仅为61.5亩,涉嫌越界开采行为。
  
查而不处仍毁林开采
 
    包志升说,杭州天律建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涉嫌越界毁林开采行为被村民举报后,富阳市有关职能部门及时组织调查了解,有关领导还批示了处理意见。但不知何故,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对杭州天律建材有限公司违法问题一直没有叫停,杭州天律建材有限公司越界毁林开采行为却从来没有停止过。

    在包志升提供的材料上,记者见到,2012年7月19日,包志升向富阳市国土资源局投诉新桐村原村主任、杭州天律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包昌军违法毁林开采。2012年8月15日,在编号为2012080708的名为《国土资源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中,富阳市国土资源局给了包志升答复:2012年8月2日,我局委托富阳市土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该单位矿区现状进行测量,经测绘实际面积为138.6492亩,而该矿区依法取得采矿面积为61.5亩,涉嫌越界开采行为。下一步,我局监察大队及矿产资源管理科(所)将请中介机构对该矿点进行复测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两个月过去了,举报人没有看到富阳市国土资源局答复意见书中的任何处理结果。

     2012年9月20日,包志升又寄去了一封举报信。2012年11月19日,在编号为2012100703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中,富阳市国土资源局答复包志升:该地确实涉嫌越界开采。我局矿产资源管理所于2012年8月29日已向采矿权人发出《矿产违法行为整改责令书》,同时也给富阳市公安局行政许可科发出了《关于停止供应杭州天律有限公司爆炸物品的函》。责令采矿权人整改,整改期限至10月30日,采矿权人到期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我局将不予回复生产。涉嫌越界开采行为也在调查中,若依法应予处罚的,我局将立案查处。

  回信收到了,举报人包志升等村民们盼着矿山停工。然而,让村民没有想到的是,距离回复后的日子越来越久,从未见到该矿山任何停工的动静。 

    2013年3月4日,包志升再次举报,2013年3月21日,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在编号为2013040701《国土资源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上》的答复却是:经查,杭州天律建材有限公司越界情况属实,但越界时间为2012年。2012年12月,我局已经对该单位做好调查笔录,由于处罚是依据动态监测结果来认定,该局认定结果需经专家审核通过,现正在办理中。 

  整整一年过去了,杭州天律建材有限公司毁林一直在继续,石矿仍在开采中。眼看着大片山林被毁,虽经包志升多次举报,但富阳市国土资源局的答复一直停留在书面上。

  2013年8月,包志升又分别向富阳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反映新桐乡新桐村煤洞湾矿厂越界开采、侵占老百姓农保田等问题。2013年9月25日,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在编号为2013090103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上答复包志升:“采石矿现不在批准的地带,扩大面积开采”情况基本属实,2013年初,富阳市矿产资源管理所根据《杭州天律建材有限公司煤铜湾砂岩矿2012年度矿山储量年报》发现该矿涉嫌越界开采,并与2013年3月29日移交富阳市国土资源局检查大队作进一步立案调查。目前已基本查实,该矿越界违法开采矿石总量为24.37万吨,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已于2013年9月22日下达《富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截止10月底,杭州天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新桐村的石矿仍在开采中。
  
     林业部门不方便插手?
     
    10月22日上午9时左右,记者与举报人包志升一起来到富阳市森林公安局。包志升向工作人员询问包昌军越界开采、毁林怎么处理时,该工作人员表示,领导已经出差,下周一领导出差回来再过来询问。

    10月23日下午,记者与举报人包志升再次来到富阳市林业局,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你们要采访的事他们不方便接受采访,要去富阳行政中心才能了解详细情况。而行政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咨询了局领导,答复记者说已经在查处中。  

    10月28日,包志升第三次来到富阳市森林公安局询问处理进展,得到的答复是,已经把材料交给领导,由于这个案件现在富阳市国土资源局也在处理中,他们权力比林业局大,我们不方便插手,你去问他们。就这样,杭州天律建材有限公司越界毁林开矿的事情,又被踢到了富阳市国土资源局。
 
律师:越界毁林开采违法
 
    记者就杭州天律建材有限公司越界毁林开采一事,采访了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沈小玲律师。沈小玲律师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而《浙江省林地保护管理办法》第八条也规定: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矿、取土、取沙、造坟、建房等非法破坏林地行为。《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规定:“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的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退回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第156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从2012年8月2日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富阳市土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杭州天律建材有限公司矿区现状进行测量情况看,实际面积为138.6492亩,而该矿区依法取得采矿面积为61.5亩,很明显,杭州天律建材有限公司属于违法越界开采。

    沈小玲律师告诉记者:从2012年7月开始,杭州天律建材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林业部门的征占林地手续的情况下,大规模毁林开矿,此举不仅严重背离了中央要求和浙江省相关规定,也致当地生态环境严重恶化,老百姓苦不堪言。这种贻害子孙后代的做法,有关部门应该来管一管。见习记者邓荣婷
>更多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地方新闻 | 国内新闻 | 国际新闻 | 社会与法 | 社会万象 | 奇闻轶事 | 娱乐热点 | 明星八卦 | 综艺大观 | 影视快讯 | 楼市资讯 | 地产要闻 | 地方特色 | 饮食健康 | 厨房百科
车界动态 | 新车上市 | 购车指南 | 体坛要闻 | 篮球风云 | 国际足球 | 中国足球 | 投资理财 | 证券基金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中地网,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转载。
本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栏资料,均为中地网版权所有,部分作品由用户提供,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新闻爆料:924028811@qq.com  网站广告投放(+86)0851-83809958  手机:15086320111   QQ:924028811   技术支持:贵州中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备案标识贵公网安备52050202001312号     黔ICP备12003314号-3 


中地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 © 2015-2022
www.chinaerea.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