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泉州(刺桐)史迹遗址”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今起施行

作者:陈林森
发布时间:2016-03-02 22:10:20
来源: 泉州网-泉州晚报
  •     泉州网-泉州晚报讯 (记者陈林森)去年省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和泉州实际,制定了《福建省“古泉州(刺桐)史迹遗址”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于今年1月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对外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共六章33条,明确指出“古泉州(刺桐)史迹遗址”文化遗产分布在泉州市所辖的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晋江市、石狮市和南安市,范围包括万寿塔、六胜塔、石湖码头、江口码头(文兴码头、美山码头)、真武庙、九日山摩崖题刻、泉州天后宫、磁灶窑系金交椅山窑址等航海与通商史迹,泉州府文庙、老君岩造像、泉州开元寺、伊斯兰教圣墓、清净寺、草庵摩尼光佛造像等多元文化史迹,以及德济门遗址、洛阳桥等城市建设与陆上交通史迹。

        《办法》中提出,“古泉州(刺桐)史迹遗址”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应当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确保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且应根据保护要求划定为遗产区和缓冲区,分级进行保护,遗产区和缓冲区内禁止进行任何损害或者破坏遗产的建设活动。《办法》明确了11条保护措施,特别指出,“古泉州(刺桐)史迹遗址”文化遗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遗产区和缓冲区内的文物景点、人文景观和古树名木作出明确的标志,并设立保护设施。此外,还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资、捐赠和技术支持等各种方式参与“古泉州(刺桐)史迹遗址”文化遗产保护。

  •     (来源:泉州网-泉州晚报

 

>更多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地方新闻 | 国内新闻 | 国际新闻 | 社会与法 | 社会万象 | 奇闻轶事 | 娱乐热点 | 明星八卦 | 综艺大观 | 影视快讯 | 楼市资讯 | 地产要闻 | 地方特色 | 饮食健康 | 厨房百科
车界动态 | 新车上市 | 购车指南 | 体坛要闻 | 篮球风云 | 国际足球 | 中国足球 | 投资理财 | 证券基金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中地网,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转载。
本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栏资料,均为中地网版权所有,部分作品由用户提供,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新闻爆料:924028811@qq.com  网站广告投放(+86)0851-83809958  手机:15086320111   QQ:924028811   技术支持:贵州中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备案标识贵公网安备52050202001312号     黔ICP备12003314号-3 


中地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 © 2015-2022
www.chinaerea.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