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为何“禁”不住省示范高中跨市“掐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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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8-10 09:23:50
来源: 中国青年报

  7月30日,本报刊发《安徽一省级示范高中四处“掐尖”招生被指违规》一稿,引起了社会关注。对此,安徽省教育厅表示,合肥168中学的招生行为属于违规,将作出处理。

  这几天,有蚌埠市考生家长陆续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反映,合肥168中学打电话劝说他们返回蚌埠就读高中。随后,记者也从合肥市168中学得到证实,“按照省教育厅的指示,作出了这一整改决定”。

  不过,对于教育主管部门的这一处理决定,大部分家长表示不能接受。不少学生知道这一消息后,情绪非常低落——7月26日,这些孩子已经被合肥168中学分进了不同的班级,并且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入学教育

  学生被劝退,家长不能接受

  王刚(化名)没有想到,苦心为孩子设定的“168之路”没能走到头。“当初我们就是奔着合肥168中学去的,压根就没有考虑蚌埠市的学校。”

  今年5月,王刚的孩子参加了合肥168中学的“自主招生考试”,几天之后收到录取通知,紧接着就交了学费。自从收到合肥168中学的录取通知之后,王刚的孩子就没有再全力投入复习,而是把时间放在预习高一课程上,所以中考只是“象征性”地考出了740分的成绩,“如果再回蚌埠二中就读,这个成绩不一定进得了实验班”。

  “为什么蚌埠市教育局在填报志愿结束的时候才告知我们学籍的问题?”王刚说,“如果早告知的话,我们没准会另做打算,可现在没有了退路。”

  “合肥168中学长期在蚌埠招生,为何今年的学籍就成了问题?”王刚认为,“如果教育部门对违规招生进行处理的话,应当从明年开始执行不予注册学籍的规定,这一届孩子不能成为政策的‘牺牲品’。”

  一个月前,教育部办公厅刚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学籍的主要作用是记录。不得将学籍作为入学和转学条件。

  这份通知强调,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前提条件。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原来已建学籍的,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原来没建学籍的,应通过查重程序后为其新建学籍。

  “为何公办学校违规招生不被处理?”

  有蚌埠市家长质疑,处理跨地市招生,不能仅把焦点放在民办学校上,“一些公办高中不也在违规跨地市招生吗,为什么不被处理?”

  中国青年报记者看到,蚌埠市教育局发给家长的告知函,并非只针对合肥168中学。它同时提醒家长,另外一所合肥的公办“名校”,在蚌埠也不具备招生资格,所以报考这两所学校,高中学籍都无法注册。

  王刚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证实,7月14日蚌埠市教育局组织开会时,他在现场遇到了不少报考这所合肥公办学校的家长。“当时了解到,他们的招生分数,比合肥168中学的分数还要高不少,他们招的才是真正的尖子。”

  记者了解到,目前安徽省的省示范高中仅合肥168中学是一所被定义为“民办”的学校,其它均为公办。

  近年来,尽管安徽省教育厅一再下发通知,明令禁止公办高中跨省辖市招生,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省级示范高中,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但是,省示范高中跨市“掐尖”的行为屡禁不止,各种“变相”的手段层出不穷。

  每逢中考过后,一些省级示范高中都会分组“约谈”高分考生的家长,通过“做工作”的方式,劝考生报考。

  一位家长向记者证实,中考之后,孩子成绩超过770分,随后,合肥一所公办省示范高中打来电话,要“约谈”。

  这所学校与合肥市长丰县联合办学,新建了一个“北城”校区。“对方说,把孩子的学籍落地北城校区,可在本部借读,待遇跟本部孩子一样。”据她分析,“这样一来,规避了违规招生的风险,同时,孩子如果能考出好成绩,还是算在这所名校的头上。”

  “不过,高中毕业证是‘北城’的,高二会考和高考还要去长丰县考,没有归属感。”于是,她和孩子都放弃了这所令人羡慕的名校。“但很多人还是愿意去的,毕竟看中的是它的名气和办学水平。”

  此外,皖南沿江的个别地市,今年也存在着公办省示范高中向邻市“掐尖”的现象。

  规范招生离不开省级教育部门的顶层设计

  安徽省教育厅明文规定,民办普通高中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跨省辖市招生,不过前提是,应经学校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作为一所国有民营学校,合肥168中学是合肥市教育改革的产物。从2002年创办起,它就一直在合肥之外进行招生,可是为何不履行备案程序呢?

  一位安徽教育界人士表示,本地高考的成绩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方教育水平,为此各地都在争抢优质生源,在这形势下,指望合肥168中学凭一己之力与地方教育部门达成“共识”,并在当地备案,显然不太现实。“所以,备案政策的存在,使得它的跨市招生,长期面临违规风险。”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既然安徽省教育厅规定了“备案”制度,那么在这项政策没有被修订之前,民办学校就应当遵守,否则破坏了全省的招生秩序,“此外,对不能跨市招生的公办学校来说,这也是一种不公平”。

  “不过,上述这项政策的出台牵涉到学生家长、民办学校、公办学校、地方教育部门等,它体现了多方利益的博弈,所以教育部门应当充分倾听多方意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再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熊丙奇说,“教育部门的重大决策,不能仅仅以行政部门通知的形式出台。”

  地方教育部门禁止跨市招生而引发的风波不仅仅发生在安徽。就在今年7月,河北省邯郸市教育局也发出紧急通知,本地生源不准到市外上学,否则不予办理学籍转移。但没过几天,又迫于压力废除了该通知。

  熊丙奇认为,类似招生风波背后反映的是省教育主管部门对高中招生缺乏有效监督,以至于高中学校和地方教育部门各自为政,虽有规范招生的文件,但高中招生陷入恶性竞争。

  在他看来,关键在于省教育主管部门,做好高中招生顶层设计,严格执行招生规范。如果省教育主管部门追求的是打造本省超级中学,而不是让本省的高中办学有良好的生态,当地的招生乱象还会层出不穷。

  “比方说,省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地方教育部门出台具体政策,细化、分解民办学校在各市的招生指标,纳入当地教育部门统一招生。”熊丙奇同时强调,只有改革当前的教育评价制度和学校管理制度,才能摆脱教育的功利化和应试化,从而降低家长、学生对“名校”的追求热度,最终实现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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