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蔡县:七旬老人耕地被强占 家人遭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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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0-12 09:46:49
来源: 中新网

核心提示:新蔡县弥陀寺乡代庙村李庄西组的七旬老人刘梅英家,1996年因省、市、县、乡村统一安排土地承包时承包了本组10亩可耕地。在当年的11月10日并领取了由新蔡县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使用证书》,证书上显示:承包期限为30年不变,1996年11月10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止。2012年6月,刘梅英老人发现自家所承包的10亩可耕地内,被本村村民强行霸占用于非法建设楼房。为此,刘梅英老人向新蔡县国土局反映后,在国土局所派的工作人员到现场执法时,刚建一人多高违法建设楼房的房墙被不明身份的人推倒。经七旬老人刘梅英回忆称,非法建设楼房的候现存、李东亮一口咬定是我家人干的,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对我儿子、女婿(医生)、丈夫分别实施逮捕。新蔡县有关部门开出放人的条件是:不上访、不告状、不要地,赔偿非法建房人的损失。

新蔡县政府确认李东亮土地使用证为无效证件决定(左)

新蔡县国土局向候现存县下发15天自行拆除决定书(右)

 

七旬老人刘梅英耕地被强行霸占  新蔡县政府“管不住”非法建房

1996年新蔡县弥陀寺乡代庙村李庄西组的刘梅英 家中,在省、市、县、乡村统一安排土地承包下承包了本组10亩可耕地,在当年11月10日并领取了由新蔡县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使用证书》,承诺承包期限为30年不变,1996年11月10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止。

在2012年6月,七旬老人刘梅英家发现弥陀寺乡代庙村李庄西组村民候现存、李东亮在所承包的10亩可耕地内进行非法建房,于是便向新蔡县国土局进行了举报。

2012年8月20日,新蔡县国土局向候现存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国土弥监决字(2012)034号。内容:你于2012年6月未经批准擅自在弥陀寺乡代庙村委李庄组占用建设用地面积247.5平米建住房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违法情节严重。限15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新蔡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候现存楼房已经建成并入住(左图)          李东亮楼房已建成入住(右图)

在2013年1月6日,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里,新蔡县国土局的意见是:李东亮强占耕地建房问题不属实,称刘梅英家所持的新蔡县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使用证》是1996年颁发的,李东亮建房是由2002年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不久李东亮所持有的土地使用证经新蔡县人民政府确认为无效证件。

2013年7月25日,新蔡县人民政府向李东亮下发了新政(2013)61号文件《新蔡县人民政府关于确认李东亮集体土地使用证无效》的决定。

决定内容:经县国土局调查认定,该证件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李东亮只提交复印件,无法证明该证件的真伪;二是无地籍档案资料;三是所用的印章是新蔡县人民政府土地专用章,该印章1996年已经停止使用;四是该土地使用证是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监制的,只能使用到1999年3月31日,且没有编号。

   村民候现存及李东亮所建楼房开始施工新蔡县国土局就知情,后又经新蔡县人民政府和新蔡县国土局确认是属于非法建房,那么事到如今,在相关部门的“紧密监管”下村民们的非法建房为什么又会拔地而起呢?相关部门又是如何进行监管的呢?李东亮所持有2002年办理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的印章在1996年就已经停止使用,该证怎么会办的下来呢?停止使用的章是谁在拿着,又是谁给办理的假证呢?这些乱作为和不作为的背后到底隐藏怎样的玄机?

  七旬老人家中多人遭逮捕  不上访、不告状、不要地、赔偿损失可放人

2012年6月,弥陀寺乡代庙村李庄村民候现存、李东亮,在刘梅英老人所承包的10亩耕地内非法建设楼房,被举报到新蔡县国土局。

对李伟的逮捕证(左) 对李金钟的取保候审决定书(中)李国友监视居住书(右)

2012年9月6日,新蔡县国土局及弥陀寺国土所在向侯现存非法建设楼房的村民们下发责令停建通知时,有些不明身份的人将候现存家、李东亮家在建有1米多高的房屋的部分房墙推倒。刘梅英称,9月6日上午,在县国土局工作人员到达候现存建房地点之前,我家没有一人在现场,事到如今说房墙是我们推倒的,有关的证言、证词等有造假之行为,致使家中多人遭逮捕。

2012年12月6日,以涉嫌毁坏财物罪,新蔡县公安局对刘梅英老人的儿子李金钟进行了近40天的刑事拘留。新蔡县检察院向新蔡县公安局送达的建议书新检侦监建(2013年)1号上显示:经本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李金钟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且土地存在争议,没有逮捕必要。。。决定不再对李金钟批准逮捕,然后释放。

2013年2月1日,刘梅英老人说,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突然将正在医院上班的女婿李伟(新蔡县人民医院医生)刑拘,截止目前,仍已关押在新蔡县看守所9个月,在刑拘李伟的第二天,县公安局就通知老人刘梅英家人,只要赔礼道歉和赔偿村民候现存、李东亮损失就放人。

从李伟被逮捕那天算起到2013年8月6日这几个月期间,李伟案件已经退补两次。事到如今,李伟及家人认为自己不存在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反而是受害者,在事发当初,乡派出所及县公安局也对李伟进行了调查,确定李伟与此事无关。更让李伟家人意想不到的是,引诱、甚至是威胁李伟,让李伟承认候现存、李东亮的部分房墙是他推倒和组织的,只要承认就可以放人。

刘梅英老人称,根据候现存本人陈述,李国友、李金钟并没有动手推倒他的房墙,既然所谓的被害人都没有指证李国友、李金钟,相关部门凭什么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呢?至于李伟,候现存一口咬定说是李伟指挥的,可是他指挥谁了呢?

据一位知情人表示,在事实不清,缺乏证据,捏造证言、证词,实施逮捕李伟,这纯属是诬陷。明知李伟无罪,利用手中特权,串通他人,栽赃陷害,还引诱和威胁李伟,让李伟认罪,认罪了就放人。

事发当初,2012年9月6日上午十一点多,李伟放下手中的工作和妻子一起开车去看望久病的岳母,岳母在妻弟的养殖场居住,开车刚进入养殖场场内工作人员就告诉李伟,饲料机坏了,李伟答应并跟着他去修理饲料机,修好后李伟休息了一下,这时听到村里有吵架声,李伟在不知什么事的情况下,告诉工作人员,李伟说出去一看看,就直接去了吵闹的地方,当时现场很混乱,只见刚垒的墙头被推倒了,看到有人倒地、有人撕扯,当李伟看到岳母躺在地上正准备回去开车接走看病时。这时有人高喊他是李国友的女婿,这事是不是他干的,我们大家都统一口径指证他,就是他干的,这时一个人抓住李伟不让走,并打李伟,但李伟却没有还手,为了及时能解决问题,李伟让及时赶来的妻子拨打了110,约30分钟后弥陀寺乡派出所民警赶到,并现场拍照问了一些事情,并把抓李伟的不知身份的人带走,在派出所副所长徐军询问情况时!李伟把当时的情况叙述了一遍,并同时和抓住李伟的人为推没推墙头进行了对质,抓住我的人说李伟没有参与,而派出所副所长徐军说李伟参与并是指挥者,并在当晚夜里李伟被带到了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值班室,第二天,他们拿着材料去到县公安局法制室,法制室并没有批准对李伟进行刑事拘留,上午近12点李伟便离开了县公安局。

据李伟陈述,在事发后不久,当时在新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带领下,把正在新蔡县人民医院上班的我带走,在治安大队他们对我轮番攻击、诱供,劝我承认推墙头,让我阻止岳父上访并放弃要回耕地,我说我没有违法也没有犯罪,更没有推墙头让我承认什么呢?

他们便恼羞成怒,拍桌子、摔案卷,并用手推搡我,威胁、强迫我承认莫须有的罪名,在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我有罪的情况下,继续关押我,同时还以我的前途,我的人生,我的家人进行要挟,威逼引诱我承认莫须有的罪名,我没有违法、没有犯罪我根本不可能承认我有罪,他们对我轮番进行攻击十几个小时,于下午六点左右放我出去。

2013年2月1日,李伟正在上班,又再次被新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带走,这次没去治安大队而是到了十里铺派出所,在十里铺派出所他们又是一次以我前途、我的家人为要挟,威逼我承认我参与推墙头,并承诺承认了放我走的话,我再次声明,我没有违法没有犯罪,在没有办理拘留证的情况下,下午六点把我带到新蔡县看守所过后补办了拘留证,在看守所内治安大队依然是威胁、恐吓的语言进行问话。

2013年3月21日下午5:15分左右,新蔡县公安局领导在县公安局一位警察的陪同下,找到李伟进行谈判,说李伟你以后的路还长着呢!为了你的前途、你的家人着想你就承认错误,并劝你的岳父放弃要地的要求,李伟说我没有违法也没犯罪,你让他们把我放了吧!县政法委一工作人员说:“坐下来好好谈判达成协议,他看威逼不成功丢下一句话那你就呆在这里吧!然后就走了。”

事到如今,他们还是用时间威胁、恐吓我,放弃上访、放弃要地、做出赔偿,即可放人。

2013年2月25日,在刘梅英老人的丈夫李国友将上述反映给省公安厅、驻马店市公安局的过程中,新蔡县公安局又将刘梅英的丈夫李国友刑事拘留。

据刘梅英老人陈述,在新蔡县检察院不情愿批捕的情况下,县政法委出面协调相关部门,勉强对李伟、李国友决定逮捕。

2013年8月22日,刘梅英的丈夫李国友,新蔡县公安局由刑拘改为监视居住。理由是:因在侦查羁押期限内不能办结,需要继续查证。监视居住期限开始时间:2013年8月23日起。

2013年9月17日下午,作为李伟的辩护律师依法向检察院递交解除强制措施的申请书,公诉科科长杨红梅以学习为由拒绝接待。后有幸见到了检察长反映情况!检察长让杨红梅核实情况,杨科长当着李伟家属的面电话咨询法官:“为什么不受理,怎么赔偿,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判无罪。”

事到如今,新蔡县信访一领导是这样来“安慰”刘梅英家人的:“这事公安局错了,领导不想处理他的兵,我有啥办法呢?我咋能管得了他呢?”,“事不能闹这么大,错了啥办法呢?”

 希望此事,能够引起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以点带面,全面监察。乱作为和不作为的背后到底是隐藏着怎样的玄机?针对此事的进展情况!媒体将继续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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