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鼓励倡导市民参与紧急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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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7-30 10:02:35
来源: 人民网-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 王海燕 通讯员 龚宇一)昨天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条例将于2016年11月1日正式施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持全体会议并讲话。

《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是本届常委会制定的第一部医疗卫生领域的法规,也是全国第一部坚持院前急救、院内急救、社会急救“三位一体”的地方性法规,体现了对公共利益负责、尊重医疗行业规律和尊重生命、倡导救死扶伤的立法价值取向。条例共7章66条,对医疗机构如何引导急诊患者分级救治作出明确规定,提出“院内急救机构应当依据急诊分级救治标准,制定本单位的执行制度,并向社会公示”;还明确规定市民“可以根据现场情况开展紧急救助,为急救提供便利”,鼓励和倡导市民参与紧急现场救护,并设置了鼓励社会组织通过商业保险等形式支持和引导市民参与的条款。

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是本市环保领域的基础性法规,于1994年12月审议通过,1995年5月1日起施行,并于2005年作了全面修订。条例此次修订,全面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新精神,细化了多项重大制度规定,强化了政府监管责任、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能够有效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推进本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充分体现了源头防治、社会共治、依法严治的立法理念。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姚海同所作的关于市人大代表评议市政府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市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市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和《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崇明县设立崇明区若干问题的决定》。

会议还审议和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决定免去屠光绍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任命王秋良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院长、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免去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殷一璀说,本次会议评议了市政府上半年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们对政府上半年工作充分肯定,大家认为,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贯彻发展新理念,狠抓开局起步、深化改革创新,本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好于预期,创新驱动发展的积极效应进一步显现,成绩来之不易。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希望市政府加快培育上海创新转型新动能,深化顶层设计,强化民生保障,为“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打好坚实基础。会议批准了2015年度决算,对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听取了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指出,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为全市重点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希望市政府继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严格预算执行、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绩效; 高度重视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

殷一璀指出,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和《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事关本市发展全局和市民切身利益;初审的道路交通和控制吸烟两项条例社会高度关注,涉及上海特大型城市科学管理和治理,涉及人们日常行为方式的改变和养成,涉及不同群众利益诉求的平衡协调,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为下一步修改打下了很好基础; 初审和二审的统计、华侨权益保护和街道办事处三项条例,都需要研究新形势下政府职责定位、鼓励社会发挥作用,希望有关委员会认真研究和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在“关键的几条”上下功夫,提高立法质量;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本市贯彻“六五”普法决议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决议,要做好新一轮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形成人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和法治习惯。

殷一璀强调,常委会要紧扣十届市委十二次全会精神,继续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讲大局,抓重点,持续攻坚克难,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斯宪、蔡达峰、郑惠强、吴汉民、洪浩、薛潮出席会议。副市长陈寅、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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