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未央》涉嫌抄袭200多部作品 网络小说抄出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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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25 16:13:35
来源: 北京日报

 原标题:200本!网络小说抄出新“高度”

正在北京卫视、东方卫视热播的电视剧《锦绣未央》,刚刚收获收视率双网第一的佳绩,就被迎面而来的原著抄袭风波当头棒喝。

这部改编自网络作家秦简小说《庶女有毒》的作品,原作在三年前就因被指涉嫌抄袭上百位作者的200多部作品,而被网络文学网站勒令整改,不过雷声大雨点小,最后也不了了之。如今,这件“网络文学公案”再度引起公众关注,由此带来的思考也在业内人士心中形成了一个共识:网络文学维权之路,难走,但必须走。

抄袭风波

秦简脱身,被抄袭者竟被罚

对网友“在青”来说,重提《锦绣未央》原著抄袭一事,像是一场跑了三年的马拉松,终于临近了终点。

2012年,网络文学网站潇湘书院上重要作家秦简所著的《庶女有毒》开始更新后,“在青”和一些读者就发现该书涉嫌抄袭。2013年3月,面对不少读者的指责,秦简公开否认,并于6月出版了《庶女有毒》第一、二、三册实体书籍。同年8月,以“在青”为代表的志愿者们开始制作“抄袭调色盘”,将《庶女有毒》与被抄袭小说的内容进行比对,并将其中的雷同段落以不同的颜色加以标注。

在网友的“铁证”之下,秦简再次发表声明,对涉嫌被抄袭的作者致歉。接到读者举报的潇湘书院网站,也在同年8月25日发布公告,要求秦简删除借鉴部分语言描述,对作品进行整改。至此,这场抄袭风波似乎有了结果。然而读者很快发现,处理结果并未执行。面对质疑,潇湘书院这次采取了包庇原作者的做法,不仅处罚了指责秦简抄袭自己作品、同样隶属于该网的三位作者,并拒绝因抄袭封杀秦简。

志愿者们显然对此不满,他们自此开始系统整理制作《庶女有毒》的“抄袭调色盘”,并在微博账号“言情小说抄袭举报处”发表比对结果。抄袭风波因此受到读者持续关注,潇湘书院网站的处理结果也难平众怒。这场最终被称为“2013年网文圈十大事件之一”的抄袭公案,最后以时任盛大文学CEO侯小强的公开发言收尾,“原作将提交版权局做鉴定,并暂时撤销对这部小说的所有网站推荐。”

志愿者比对

全书294章,仅9章不涉抄袭

看似已经平息的抄袭风波,在志愿者“在青”及微博账号“言情小说抄袭举报处”看来,其实并未得到真正公正的处理。当时就有网友发现,虽然潇湘书院网站及侯小强先后表示将撤销《庶女有毒》的一切权益,但该书在当时仍享有最大的推荐权,原著小说也并未进行任何删改。2013年12月,《庶女有毒》第四、五、六册出版。2015年12月,根据《庶女有毒》改编的电视剧《锦绣未央》在横店开机。2016年11月11日,该剧正式登陆地方卫视。

知名编剧汪海林透露,其实今年上半年就有相关志愿者找到他,希望能够就《庶女有毒》抄袭一事得到帮助,“到今年7月,志愿者的比对工作正好完成。”据微博“言情小说抄袭举报处”披露,字数达270万字的《庶女有毒》全部抄袭情况初步整理完毕,该书抄袭超过200本小说,主要是对2008年耽美文《长歌天下》的扩写,主线、支线、框架、人设,甚至人名,都照搬该书。在此基础上,还大量抄袭《祸国》《九州缥缈录》《一世为臣》等书。全书共计294章,只有9章不涉及抄袭。

汪海林称,他得知此事后十分震惊,作为曾经参与过琼瑶诉于正案的专业编剧,他深知志愿者们耗费三年时间无偿比对抄袭的难度,并希望能够从行业角度抵制不正之风。在汪海林、余飞等业内知名编剧的倡议下,编剧圈不到半天就为志愿者们筹集了侵权诉讼的经费,并协助志愿者找到了合适的律师。“言情小说抄袭举报处”也透露,目前已有多位作者有意愿联合起诉,团队正准备将抄袭比对结果交付律师,并将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网络IP热

“纵容带有原罪的创作获利”

曾在琼瑶诉于正案中出任琼瑶方代表的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也曾接到志愿者们的求助。王军和同事曾花费近两个月的时间,重新整理比对材料。由于秦简涉嫌抄袭一案涉及的作者、作品众多,根据侵权官司的规定,应由每个被侵权的作者单独提起诉讼,“侵权案要一件一件地审”,这就无形中为此次抄袭诉讼增加了巨大的难度,“打官司是一件既耗时又费力的事情,而且侵权诉讼被分割到每个案件中,能够索赔的金额也并不会太大。”

“大家看到志愿者们整理的‘调色盘’,以为这就是确凿的证据,但事实上现有的比对证据只能算是素材,并不能拿上法庭。”王军解释说,能够被法庭采用的比对结果,需要能够判断雷同的情节段落“如果脱离了一定的情境、人物关系和故事情节,是否还具有独立的原创性,到底是表达相似还是创意借鉴,是否备注了改编来源……”

就在11月7日,作者周浩晖起诉周静(秦简本名)抄袭一案中,法院一审就认定周静编剧的电视剧《美人制造》对小说少量元素的使用属于“借鉴构思”,“不构成实质性相似”,驳回了周浩晖的诉讼请求。

“侵权诉讼的判定本来就很复杂,耗时长,前期准备工作量巨大,而且等到诉讼完成,侵权方早已完成了获利。”汪海林称,行业内目前普遍对抄袭侵权只存在道德判断,但缺乏必要的管理规范和惩戒措施,“业内热衷购买网络小说做改编,却英雄不问出处,实质上是纵容带有原罪的创作获利。”

延伸

维权专家委员会

正在筹备

11月14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的通知》,提出要建立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监管“黑白名单制度”。在汪海林看来,“这对行业内的抄袭现象有极大震慑作用,也希望广电主管部门能够及时跟进。”同时在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和中国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负责维权和纪律方面工作的他,表示自己将在职责范围内抵制抄袭,“如果会员涉及抄袭、剽窃,一经认定,开除会员资格;有抄袭剽窃行为的作者,要入协会,我会投反对票。”

另据他透露,行业协会正在努力搭建专业机构来解决抄袭比对困难问题,目前由中国电视剧编工委常务副会长刘和平牵头,并得到法律部门支持的一个专家委员会正在筹建,未来就将专门负责侵权案件的比对处理。(李夏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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