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导游看上去很美 安全责任谁来背?

作者:周人果
发布时间:2016-07-24 16:42:54
来源: 南方日报

原标题:“网购”导游,看上去很美

晨雾隐去了亭台楼阁,金黄的稻谷在大埔县大东镇坪山梯田中沉甸。 李放 摄

今年年初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传出消息,国家旅游局将开展改革试点,放开导游自由执业。今年上半年以来,试点省份逐一开展试点工作,陆续取得新进展。日前,广之旅成为广东省首批线上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单位,目前该社已完成导游自由执业平台的前期搭建。未来该平台还将逐步建立规范的准入机制,面向社会吸纳更多优秀的导游资源,预计今年底将平台向社会导游开放,先实现广东省内导游的注册、服务发布、游客线上预订导游服务、游客在线评价导游服务等一系列功能。这也就意味着“网购”导游,将成为现实。随着试点工作的进一步展开,导游自由执业中所遇到的现实问题如何逐一解决,尚待业界考量。

导游能否受益?

放开导游自由执业,被业界解读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是大势所趋,导游将有望与游客形成双向选择的互动,依靠优质服务获得更多执业机会。这对导游而言的美好愿景,能否真正实现?

目前供职于广州最大组团社之一的资深导游小丽(化名)对放开导游自由执业表示担忧与质疑。在她看来,尽管这给导游提供了又一执业机会,但能否保证足够的团量,值得质疑。毕竟,能够给导游提供源源不断的团量,保证有团可出,才能保证她维持收入稳定的状态。

有着7年带团经验的小丽如今主要带欧洲团,收入大部分来源于小费,她所供职的旅行社能保证其至少每个月有团带,平均月收入可维持在8000元至10000元左右。

近期,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陆续展开,广之旅成为广东省首批线上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单位。据广东旅行社行业协会秘书长郑文丽透露,尽管广之旅搭建的导游自由执业平台有望向社会导游开放,但未来究竟有多少社会导游愿意上线,仍未可知。她分析称,毕竟游客选导游之前,还要先选定产品,产品和导游很难脱钩。“如果平台以广之旅产品为主,导游也主要来自广之旅,其他社会导游在平台上能获得多少点击率?出于这种考虑,非广之旅的其他社会导游或许就不会主动上线选择自由执业了。”

郑文丽直言,目前导游自由执业尚处试点阶段,并未完全放开,而且平台搭建亦处于初级阶段,所以目前还看不到成果,但操作过程中已然出现了诸多环节需要提前考量,比如如何让导游积极上线,充分利用平台有所收益,这些问题待一一解决。

“网购”导游靠谱吗?

事实上,在导游自由执业正式放开之前,已经出现了一些“私人导游”服务,供游客在线上联系预订。这种私人导游,通常兼具司机导游摄影师等多职,而他们本身未必是导游出身,有些甚至并无导游证,而是资深驴友,对某一旅游目的地较为熟悉,在网上发攻略帖,吸引了一批粉丝追捧。

小云(化名)是一名资深的摩洛哥玩家,也是旅游社交媒体上的红人。应不少粉丝要求,今年他开始带小伙伴们一同前往摩洛哥。而整个过程中,他需要帮助团友预订机票、酒店,安排线路,甚至在行程中,他还帮团友拍摄各式有趣的照片,深得粉丝喜爱。不过,小云也知道自己并没有导游证,这种打擦边球的做法并不能大肆宣扬,更不能公开招募,只能个人微信号上默默收客。不出事尚可为继,一旦出事就麻烦大了。不少报着“闷声发财”心态的“私人导游”,在网上招揽客人,成功圈粉。

业界人士预计,导游自由执业放开后,未来将出现由导游主控的“微旅行社”,也就是由导游或导游团队一手包办制定行程、带团等职责,承担相应的风险。

日前,正规化的“网购”导游已经初现模型,成都导游服务平台及移动终端已调试完毕,游客可以通过该平台以及移动终端APP租导游。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游客网购导游仅限于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旅游线路,例如青城山、都江堰一日游、熊猫基地一日游等,在业界看来,这种网购地接导游的模式从操作上而言更容易。成都旅游行业协会根据导游星级制定了日带团最低指导价,其中一星200元/天,二星260元/天,三星300元/天,四星400元/天,五星500元/天。不过,最终“成交量”如何,尚未可知。

近期,作为线上导游自由执业试点省份,广东目前已完成导游自由执业平台的前期搭建,游客可以在线点评一家旅行社的导游。业界人士分析称,目前该平台尚未对外开放,所以要真正实现游客“网购”导游,还有待时日。

出事了谁来负责?

导游自由执业放开后,游客与导游之间直接建立服务合同或雇佣关系,没有旅行社的介入,看似更直接透明,然而在遇到意外后,双方的利益由谁保护?至今存疑。

目前,游客与旅行社,而非导游个人建立的是旅游服务合同关系,导游与旅行社之间是劳动关系,旅行社为导游办理工伤保险。倘若导游在为游客服务过程中出现意外伤害,游客没有过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导游的工伤待遇将由工伤保险部门落实。然而导游自由执业后,社会导游的意外伤害或只能通过第三方保险平台支付,但前提是导游自己投保。

当发生意外,游客利益受损时,与旅行社有合同关系的游客,可起诉旅行社,如果与导游个人签订服务合同,要起诉导游个人,维权难度或更大。业界人士表示,由于不受旅行社监管,个体导游对游客造成刑事犯罪侵害的可能性也更高。

近期,桂林市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有了新一步的进展,当地自由执业导游开始正式接团带团。导游服务平台道游网在纠纷索赔上有解决之道,如导游和游客在导览中发生纠纷,游客有权利索赔,这个支付过程也是在行程结束后才最终完成。另外,根据《桂林市导游自由执业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参与自由执业的导游应具有导游自由执业责任保险,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用于导游自由执业过程中对旅游者和第三者人身财产及其他损失的赔偿;提供导游自由执业的机构要及时处理导游自由执业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和投诉,并建立先行赔付公开承诺制度。

尽管有了相应的制度和实施细则,但执行上是否跟得上,才是接下来的关键问题。有导游反映,对“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表示个人所受压力大。

记者观察

导游自由执业应避免单一模式

导游自由执业的核心要义,应该放在“自由”二字上。然而从目前的试点工作来看,导游执业并非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比如,在旅行社内部建立的导游自由执业平台上,录入的是旅行社内部导游,仍然是旅行社委派导游的模式,游客只能实现线上点评功能;又如,由半官方性质的导游服务公司搭建的导游服务平台,依然需要旅行社产品和导游相对应,无法实现游客自主选择搭配。

就目前试点情况而言,为避免引起混乱,导游自由执业尚未完全放开。而要完全放开,不仅要有更完善的制度保障,在模式上也应寻求更多元的尝试。

目前试点较多放在导游体系较为成熟的龙头旅游企业。如何吸引更多优质的社会导游上线,为游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这一点便是难以回避的问题。因而在模式上,除了现有的旅行社委派、游客通过旅行社预订导游的模式外,还可以尝试游客通过导游协会预订导游,或是通过第三方平台预订导游,甚至可以游客自己联系个体导游,实现双方直接交易。唯有出现更多的模式创新,导游执业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自由”,游客也能够做到自由选择导游。

事实上,在互联网平台越发强势的今天,如何更好地利用和发挥互联网平台优势,成为传统行业谋求新发展的必由之路。在试行探索阶段,更应该尝试更多不同的做法,拥有更多试错的机会,未来才有可能在经验中不断成长、完善,让导游自由执业不只是看上去很美。(周人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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